作为一名程序员,你是如何看待外包的
大家好,我是凌览 。
同样是程序员靠手艺吃饭,为啥外包却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,这里我精选了几位网友的回答让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第一位网友
其实我觉得,国家应当立法禁止外包驻场。应当规定只有在外包公司所在办公场所工作才能算外包,驻场外包一律必须与目标公司签订劳务合同。否则,驻场外包本质上相当于公司钻劳动法漏洞雇人。
你请外包公司开发软件,给需求给预算给时间给报酬,对方开发了给你验收,这叫外包。没毛病。
你给外包公司钱,人家直接把人派到你办公室,这叫什么玩意的外包?这不就是逃避责任,规避劳动法么?——你是个公司,又不是个人。
当然了,其实确实有些情况,需要不同公司去同一个办公地点合作做项目的,大家觉得说不清楚这与外包的区别。但其实区别还是很明显,区别在于,这些员工遵守谁家的工作制度。
我是A公司人,去客户B那里出差,帮客户B解决问题,这段时间虽然在客户B公司上班,但我不用打他们的卡,不用给他们汇报工作,不用交他们周报,我只对自己公司负责,这是出差,因为我还是A公司员工。
如果我在A公司签订合同然后去B公司工作,由他们(B公司)给分配任务,由他们考核计划完成情况,由他们收我周报,由他们定我KPI,我向他们汇报工作,这性质就完全变了。
这除了劳务关系以外,难道不是实质上B公司员工么?如果允许这样的形态存在,那不就等于是B公司的金蝉脱壳方式规避劳动法么?
所以我的看法是这样:外包可以,B公司写好需求人力时间,签合同,包项目,A公司直接交付最终成果,A公司的员工不受B公司管理,这是外包,这样的外包我觉得很合理。——A公司直接把人派出去给B公司,让B公司管理A公司的人,这不叫外包,这叫买卖人口,这叫A公司帮B公司规避劳动法,这是对外包的侮辱。
第二位网友
我其实一直本着给钱做事的风格,所以外包我并不歧视,直到有一天。
今年我面试了一个外包,行情不好,所以不怎么敢开薪资,比离职前低了一丢丢的样子,喊了12K
甲方面试,问的那一个细,从日常工作到项目数据流,到接口全问了一个遍,还好大差不多,聊了半个多小时。
面试结果是过的。
但是但是面试官和我介绍项目时候就说了,上半个月加班会少一点,可能到8点9点,下半个月可能会到1点2点,偶尔周六还要加班,是一个新项目。
我懂了。
我就问外包公司有加班费吗?他们说没有,只能调休,我算了一下按照面试官介绍,这加班一个月得加班120个小时打底,这没加班费,还只能调休,我直接裂开。
五险一金有,最低的
试用期全薪,这个除了小公司基本上是全的。
剩下啥福利没有,没餐补,没车补,啥也没有。
我直接就拒了。。
第三位网友
外包的活尽量别干,比如培训班入行,或换城市发展着急找工作,或者刚毕业想积累经验,这些情况下可能不得不找外包积累经验,但外包的活尽量别超过2年,干3年都嫌多,原因如下:
- 外包员工的工资会被“折上折”,甲方公司会根据自己同等条件员工的薪资打个折给外包公司,而外包公司会在此基础上再打个折,所以外包的薪资一般是甲方同类员工的6折甚至更低。
- 技术上得不到提升。甲方公司明着可能不说,但在分配重要活的时候,一定是一个正式员工带若干个外包员工,外包员工顶多就调用下api,打打下手,这样干2,3年,接触不到核心技术,而且在组里干久了业务都熟,可能还自我感觉良好。但此时如果出去找工作,真就很难找了。
- 出了问题,会让外包公司顶包。比如在一个项目中,只要外包员工参与的活出了大问题,一般甲方员工顶多就内部批评,外包员工一般就会被“退回原外包公司”。
- 工作环境不好,传说中的“不能吃甲方公司提供的零食”,这真不是空悬来风。
- 丧失信心。外包干久了,逆来顺受惯了,真会认为自己无法去挑战更高级的职位。
- 有一定的风险。比如甲方公司项目组砍预算,优先考虑的是,裁剪外包员工。
总之,甲方人员对外包员工可能真是客客气气的,但在各种工作中,总不免会想,我是甲方,他是外包,也就是说,甲方和外包之间的鸿沟是天然存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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